敦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》
发布时间:2020-04-01|发布人:admin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实现我们的目标,需要英雄,需要英雄精神。我们要铭记一切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贡献的英雄们,崇尚英雄,捍卫英雄,学习英雄,关爱英雄。”
清明节前夕,为了在全局干部职工中营造崇尚、守望、传承英烈精神的良好氛围。4月1日,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全局全体干部职工,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》进行系统学习。
局长于海波作为授课人,从《英雄烈士保护法》制定背景、指导思想、工作原则、主要内容及全国烈士纪念设施概况等几个方面,对该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。要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牢固树立崇尚英雄的价值导向,建立健全崇尚英雄的工作体系,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始终,让英雄精神在全社会牢牢扎根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》于2018年5月1日施行。其中明确规定,国家和人民永远尊崇、铭记英雄烈士为国家、民族和人民作出的牺牲和贡献,国家保护英雄烈士,对英雄烈士予以褒扬、纪念,加强对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、教育,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。